(一)备案条件 外省、市劳务派遣单位在朝阳区设立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分公司向人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备案申请材料清单 1.《劳务派遣分支机构异地经营备案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 2.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经办人员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总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6.外省、市劳动部门出具的分支机构报告回执(复印件一份); 7.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三)劳务派遣企业在外地建立分支机构报告 在北京获得劳务派遣资质的单位在外地建立分支机构,需向许可部门提交申请报告。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法人企业公章); 2.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法人企业及分支机构公章); 3.由北京公司提供分支机构申请报告,写清企业成立时间,具体经营范围,申请理由等(原件一份加盖法人企业及分支机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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