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又称美术品,是指绘画作品、书法篆刻作品、雕塑雕刻作品、艺术摄影作品、装置艺术作品、工艺美术作品等及上述作品的有限复制品。 网络艺术品是指将绘画作品、书法篆刻作品、雕塑雕刻作品、艺术摄影作品、装置艺术作品、工艺美术作品等通过数字化图片或数字模型等表现形式,以互联网或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为主要传播平台,以电脑、手机及各种手持电子设备为接受终端的二维平面图形或三维数字模型作品。 网络艺术品活动是指网络艺术品数字图片或数字模型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以及将网络艺术品图片或数字模型登载在信息网络上,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以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其主要表现形式为行为人通过互联网站、网络服务器或计算机(移动电话机)软件登载传播网络艺术品音图片或数字模型产品,供用户浏览、检索、点播或者下载至计算或移动电话机等用户端欣赏使用的网络展览行为。网络艺术品活动的经营方式主要有:向用户收费展览、下载、经营性广告业务或电子商务销售等方式。 网络艺术品文网文办理的条件: 1.注册资金100万的纯内资公司; 2.有相应从业资格的8名主要管理技术人员; 3.有相应的设备及场地; 网络艺术品文网文办理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股东身份证及简历; 3.验资报告; 4.章程; 5.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的房屋租赁协议及房产证复印件; 6.8名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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