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网站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包含哪些项目?下面北京即时科技小编为您做详细解答。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只要网站涉及到以下内容的即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一) 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文化产品,主要包括:音像制品;游戏产品;演出剧(节)目;艺术品;动画等其他文化产品。 (二) 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 1、 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播放等活动; 2、 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收音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供上网用户浏览、阅读、欣赏、点播、使用或者下载的传播行为; 3、 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包含以下项目: 申 请 项 目 | 1.音乐娱乐产品 | 2.游戏 产品 | 游戏产品运营 | | 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 | | 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 | 3.美术品、艺术品 | 4.演出剧(节)目 | 5.动漫(画)产品 | 6.网吧内网络文化产品经营 | 7.展览、比赛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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