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 3、公司章程(加盖工商查询章原件); 4、股东变更后的公司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名的股东股权结构图,至少应当包括股东名称、股东股权比例,出资方式,并承诺公司不含外资成分(已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除外),如涉及企业法人股东应提供法人股东相应股东股权结构图,一直追溯到自然人或国有资本; 5、新增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有效复印件;为企业法人股东的提供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及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的原件); 6、各地通信管理局出具的经营许可证备案通知书及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分支机构设置及备案情况表(参考后附表格); 7、已签署的业务合作协议有效复印件(证明已开通增值电信业务); 8、经营许可证有效复印件(含正文页、正文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和年检情况记录表); 9、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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