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为民服务效率,现将我局办理增值电信业务审批事项的服务承诺公告如下: 一、审批内容 (一)语音信箱业务 (二)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 (三)网络托管业务 (四)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 (五)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 (六)传真存储转发业务 (七)呼叫中心业务 (八)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 (九)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 (十)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 (十一)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 (十二)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 二、申请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六)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 (七)有必要的场地和设施; (八)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 三、审批时限 省内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批,法定审批时限为60个工作日,现缩短为25个工作日。 我局承诺,经营许可审批实行窗口一次性告知,并严格按照公告时限办理完成。 四、办理咨询: 电话:010-5842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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