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电信业务市场准入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4〕238号)精神,取消以下行政审批项目:
一、取消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核准。
二、取消增值电信企业同业竞争审查。跨地区增值电信企业经发证机关核准,可以在同一个地区授权多家子公司经营其获准经营的业务。
具体事宜请咨询0571-87061919;0571-87880010-9-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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