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 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通过互联网登载新闻信息、提供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和向公众发送时政类通讯信息。 二、申请条件: 1.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公司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两年以上并且无违纪 3.不得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形式申请 4.法定代表人必须是中国公民 5.10名以上专职新闻编辑人员;其中5名以上在新闻单位从事新闻工作3年以上 6.有健全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章制度 7.有必要的场所、设备、和资金,资金来源应当合法。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新闻编辑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3.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5.房屋租赁协议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6.公司章程复印件 7.业务开展报告 8.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章制度 9.设备清单列表 10.网站名称、域名、服务项目内容等 11.其他申请所需材料 四、审批部门: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管全国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五、审批时间: 100-1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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