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为民服务效率,现将我局办理增值电信业务审批事项的服务承诺公告如下:
一、审批内容
(一)语音信箱业务
(二)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
(三)网络托管业务
(四)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
(五)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
(六)传真存储转发业务
(七)呼叫中心业务
(八)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
(九)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
(十)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
(十一)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
(十二)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
二、申请条件
-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 (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 (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 (五)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 (六)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
- (七)有必要的场地和设施;
- (八)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
三、审批时限
省内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批,法定审批时限为60个工作日,现缩短为25个工作日。
我局承诺,经营许可审批实行窗口一次性告知,并严格按照公告时限办理完成。
四、办理咨询:
电话:010-58423630.